一、定义
运用口腔固定修复工艺技术,为口腔临床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。
二、适用对象
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、就业的人员。
三、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
(一)申报条件
达到法定劳动年龄,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。
(二)考评员构成
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口腔固定工艺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;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。
(三)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
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。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20min。
(四)鉴定场地设备要求
场地面积应能满足至少放置1套口腔工艺设备。符合要求的技工桌以及打磨机不少于4台。铸造机、喷砂机、石膏修整机等设备。